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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502PD0238 标段号: QV1
招标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工程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路3215号
招标人联系人: 顾佩红 招标人联系电话: 13761679525
招标标段名称: 上海市东林中学学校校舍整体维修
建设地点: 浦三路2855号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屋面修缮、外立面出新、教室及办公室修缮、专用教室改造、卫生间改造、水电设施等。本项目所涉及总建筑面积为9703.61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9703.61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20.1米。
工程总投资: 521.29万元人民币
本期投资额: 521.29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4817400.00元人民币(481.74万元)
建设周期: 62天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其以上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其他:施工单位不存在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其以上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其他要求:1.本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管理,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本工程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 2.项目总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3.建造师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建造师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间未满180天,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4.本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管理,管理内容和程序应满足以下要求: (1)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2)项目总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人的技术标中需明确本项目的主要材料品牌选择及使用效果。 6.投标人的技术标中需提供本项目详细的施工图纸,图纸深度满足施工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其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应形成一个主办单位为联合体代表,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共同投标协议的内容应包括联合体的组织机构及各方的义务和责任。本工程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 2.为了明确联合体代表的法律地位,联合体各成员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书由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一个单位不能同时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包括联合体)的投标人身份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如果出现此类情况,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4.当联合体投标时,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08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4月13日 00时00分(3 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段贝贝 联系电话: 13816284572
备注: 根据《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4】9号),投标人须递交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写保函编号。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函需由牵头人开具。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1楼(具体见当天会议安排)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技术标:2025年05月09日 11时0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 否
开标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1楼(具体见当天会议安排)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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