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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502PD0437 标段号: QV1
招标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道路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浦东新区苗圃路568号
招标人联系人: 费老师 招标人联系电话: 58219326
招标标段名称: 2025年三林镇区域道路维修工程
建设地点: 浦东新区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浦东新区耀龙路、新浦路。项目主要工程内容耀龙路(海阳西路-华夏西路)机动车道维修14133平方米,非机动车道维修3335平方米,人行道维修3523平方米,出入口修复76平方米,侧平石新建2072米道路附属设施修复等、新浦路(板泉路-高青路)车行道维修7650平方米,人行道维修3634平方米,出入口修复188平方米,侧平石新建974米,道路附属设施修复等。最大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最大桥梁单跨跨径16米。
工程总投资: 1166.02万元人民币
本期投资额: 1166.02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0602128.00元人民币(1060.2128万元)
建设周期: 240天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资质甲级
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其以上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其他:施工单位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不得低于现行最低资质对建造师数量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实结果为准)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要求: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单位不得存在以下情形的:未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满足资质要求的设计方,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负责整个项目的全面实施; 3.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必须与各自的资质和专业工作经验相适应; 4.应由各成员代表共同签署联合协议书,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指明联合体各成员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声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等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联合体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的和相互连带的责任。 5.联合体成员中不接受无设计或施工资质资质条件的成员; 6.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函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开具。,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25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6月30日 00时00分(3 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曼 联系电话: 13816962808
备注: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根据《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4】9号),投标人须递交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写保函编号; 3.请投标单位关注澄清回复的截止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澄清的,视作未响应澄清要求按未通过处理。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号1楼开标区会议室(详见当日会议室安排)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技术标:2025年07月25日 09时3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 否
开标地点: 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号1楼开标区会议室(详见当日会议室安排)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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