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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报建编号: 23LGPD0013 标段号: C02
招标人: 上海电力大学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
招标人联系人: 司老师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1-61908891-803
招标标段名称: 上海电力大学临港校区三期工程(标段二)
建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四至范围:东至沪城环路,西至塘下公路,南至玉柏路,北至花柏路)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上海电力大学临港校区三期工程选址临港新片区核心区,项目用地面积26600平方米, 新建建筑面积7785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8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855平方米,主要建设电力科技大楼、学生公寓、变电站等。 本标段实施内容为电力科技大楼,共9层(其中地上8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51984平方米(其中地上44200平方米,地下7784平方米)。聚焦清洁安全发电、智能电网、智慧能源管理三大学科群,主要建设实验平台建设用房、智慧教室,满足学校教学和高水平建设需要。
工程总投资: 62505.11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37755.32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358497617.29元人民币(35849.761729万元)
建设周期: 900日历天。
其他说明: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业绩要求: 申请人近5年(2018年10月1日至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至少1个建筑面积不小于3.6万平方(含3.6万平方)或合同金额不低于2.6亿元(含2.6亿元)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 (类似项目业绩如为本市项目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合同报送编号查询为准:如为非本市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编号查询为准。如编号查询所显示的业绩信息无法直接证明工程内容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合同文本或交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等)),未备案业绩或未填写项目编号业绩视作无效业绩。)
其他要求: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项目整体/标段预留:仅限中小企业资格预审申请,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或者资格预审申请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否 □否 3. 其他: 1)财务要求: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扫描件(其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状况良好。 2)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3)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 4)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5)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对项目情况的理解,以及针对该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境外企业投标: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09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0月14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注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1-3362672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完成数字签名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文件加密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0月19日 10时00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人民币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25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0月30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6日 10时00分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监管部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备注: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当同一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出现通过资格预审超过两家时,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审查委员会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中通过集体决策机制确定; 3、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下级公司同时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拒收其上级公司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只接受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需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 5、当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9家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入围投标人。当通过资格预审(合格制)的申请人>9家时,招标人将 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在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中选取9家申请人为入围投标人。当实际投标报名单位不足9家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采用全部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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