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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交易登记号: SH202503270045
报建编号: 标段号:
招标人: 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恒通路222号26楼
招标人联系人: 金秦珺 招标人联系电话: 63189188
招标标段名称: 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和21号线一期东延伸工程站台门设备采购项目
建设地点: 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和21号线一期东延伸工程各站点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21号线是一条由浦东综合交通枢纽至宝山吴淞的南北向径向线,全长约58km,分为一期工程及东延伸工程。其中,21号线一期工程为川沙路站(六陈路站)至东靖路站,线路全长约28.0km,均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共设车站18座。21号线一期东延伸工程,起于浦东3号航站楼站,终于21号线一期工程川沙路站(六陈路站),全长14.067km,均采用地下线敷设方式,全线共设5座车站。本工程车辆采用A型车,车辆编组为6辆,客室车门5对/辆;列车最高运行速度100km/h,部分车站越行站台列车运行速度为80 km/h;采用全自动驾驶模式
招标范围: 设备  材料
一、采购范围: 本工程实施范围包含21号线一期和21号线一期东延伸工程两部分。其中,21号线一期工程涉及18座车站,全线设置站台门共计39侧;21号线一期东延伸工程涉及5座车站,设置站台门共计10侧,车站站台均设置2侧站台门。 21号线一期和21号线一期东延伸工程的车站形式见技术要求。 二、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由一家单位中标,须分21号线一期和21号线一期东延伸工程与招标人分别签订合同。
工程总投资: 3345438.29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材料/设备费: 9300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93000000.00元人民币(9300万元)
计划交货期: 21号线一期工程,暂定工期要求: 暂定2025年9月25日,完成第一次设计联络; 暂定2026年1月15日,完成第一批车站的设备供货。 暂定2026年12月31日,全线初步建成。 21号线一期东延伸工程,暂定工期要求: 暂定2025年9月25日,完成第一次设计联络; 暂定2026年7月15日,完成第一批车站的设备供货。 暂定2027年6月30日,除浦东3号航站楼站外全线初期运营开始。 暂定2028年6月30日,浦东3号航站楼站初期运营开始。 最终工期要求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计划交货地点: 21号线一期和21号线一期东延伸工程各车站,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其他说明: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为站台门生产厂家; 2、投标人须能满足上述主要设备供货要求,并具有良好的财务、资信及售后服务; 3、投标人须具备先进的工艺和完善的检测设备,设备生产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出具产品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站台门供货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为准)
其他要求 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3.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其他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采用集中采购:
集中采购项目信息:
报建编号 标段名称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人民币) 交货期 交货地点
2101PD0039 21号线一期工程站台门设备采购项目 7400.000000 2026年1月15日开始供货 21号线一期各站点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301PD0033 21号线一期东延伸工程站台门设备采购项目 1900.000000 2026年7月15日开始供货 21号线一期东延伸工程各站点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说明:本次招标的站台门设备共涉及2条线路,分别为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工程和21号一期线东延伸工程,中标人须分线路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招投标交易场所: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4月11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吕尤佳 联系电话: 1358599414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10时15分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 是
开标地点: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eps.shmetro.com(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备注:
数字证书管理器及控件下载 ( 注:使用CA-Key进行 获取招标文件 )网上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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