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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502FX0034 | 标段号: | C02 |
招标人: | 华东理工大学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郑晓文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917100638 |
招标标段名称: | 奉贤校区学生公寓2号围合小浴室、卫生间等修缮 | ||
建设地点: | 海湾路999号43-46幢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标段为奉贤校区学生公寓2号围合小浴室、卫生间等修缮,建设内容包含43-46幢一层浴室、干发室、洗衣房、阳台墙面、顶面、地面及一至七层卫生间墙面、顶面、地面修缮等。标段修缮面积约1881平方米,其中43幢面积为568.8平方米,44幢楼面积为586.8平方米;45、46幢面积均为362.7平方米 |
工程总投资: | 1177.47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500.9815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5008270.37元人民币(500.827037万元) |
施工工期: | 50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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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项目整体/标段预留:仅限中小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上述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如需) | |||||||||
政府投资项目: | 是 |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 是 | |||||||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 是 | |||||||||
项目整体/标段预留: | 仅限中小企业投标,且该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否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5月13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5月18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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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陈怿艺 | 联系电话: | 13761463718 | |||||||
公告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本项目施工共分为2个标段实施,本标段为C02标段奉贤校区学生公寓2号围合小浴室、卫生间等修缮。投标人如同时参与C01标段奉贤校区学生公寓1号围合小浴室、卫生间等修缮和C02标段奉贤校区学生公寓2号围合小浴室、卫生间等修缮,则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6月05日 14时00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
是
开标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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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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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奉贤区建设和交通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数字证书管理器及控件下载 ( 注:使用CA-Key进行 获取招标文件 )网上操作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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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码获取文件 | |||
请依次插上数字证书,并输入密码: | 添加报名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