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条件,审批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执业印章制作:执业印章由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印章模式及印章制作所需信息查询详见沪建建管[2016]1181号文件。印章制作所需信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上海市住房和城乡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zjw.sh.gov.cn )“一网通办”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频道“建设管理服务”栏目中的“人员”类:“执业印章制作样式”和“注册人员查询”。
2、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