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条件,审批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执业印章制作:执业印章由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印章模式详见《关于本市实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电子化审批的通知》(沪建建管〔2021〕851号),印章制作所需信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zjw.sh.gov.cn )“我要办”“建设管理服务”栏目中的“人员”类:“注册人员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