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诚信承诺书
本人自愿成为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所填报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为更好地履行评标委员会职责,保证评标活动公正、公平、科学、择优地进行,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客观、公正、独立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
(二)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标;
(三)不私下接触投标人,不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四)如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属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在评标开始前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对依法应当否决投标提出否决意见;
(六)不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七)对评标项目及全过程进行保密,不以任何形式透露评审、比较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等与评标有关的情况;
(八)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的行为。
二、严格遵守《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
(一)遵守评标纪律,不另行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包括草稿);
(二)在评标全过程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暂停与外界一切联系;
(三)无正当理由,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由主管部门通知的评标活动;
(四)无正当理由,不缺席由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标专家继续教育;
(五)个人的重要信息如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职称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并更正;
(六)积极配合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自觉抵制违规的招投标活动,遇异常情况主动与招投标监管部门联系,并协助调查处理。
三、严格遵守其他与评标委员会有关的现行规定。
四、不加入任何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网络社交群(如微信群、QQ群等。)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每次参与评标工作时,能确保安全、准时到达评标地点,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评标工作。参加评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或身体状况造成的任何意外,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意外风险责任,
六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发生,自愿接受主管部门相应处理(包括诫勉、警告、暂停、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并从专家库中除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 、若拒绝签署承诺书的,视为放弃评标专家资格。